一、贷款对象
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,特推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服务。贷款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 在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;
2. 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;
3. 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。
二、贷款条件
1. 申请贷款时,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 申请贷款时,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;
3. 个人征信报告信贷记录中,无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的记录;
4. 申请人名下无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。
三、贷款额度
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、缴存比例、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,最高不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。
四、贷款流程
1. 提交材料:申请人需向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:
- 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;
- 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;
- 收入证明(如工资流水、纳税证明等);
- 购房合同、房屋买卖合同等购房证明材料。
2. 审核审批:公积金中心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批通过后,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。
3. 签订合同:申请人持审核通过的材料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。
4. 放款:合同签订后,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到申请人指定账户。
五、还款方式
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。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还款方式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需按照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时间及时偿还贷款本息;
2. 申请人如需提前还款,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,经审批通过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;
3.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,如发生个人信用状况恶化,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。
七、服务渠道
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您提供多种服务渠道,包括网上营业厅、微信、支付宝、手机APP、官方网站、12329热线等。您可通过以上渠道了解公积金政策、办事指南、查询个人信息、办理业务等。
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关注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,合理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,实现购房梦想。